国药一致(000028):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6:21:10 中财网
原标题:国药一致: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3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6月 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 2024年 6月 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文德镛先生、卢海青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的 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 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20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德镛先生,1971年 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上海复星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曾
任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
副总裁、总裁;2016年 6月至 2020年 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
2020年 10月至 2022年 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 1
月至 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 4月至 5月任复星医药
总裁。2017年 9月起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
年 7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文德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文德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文德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文德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海青女士,1974年 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国药控股
职工监事。卢女士于 2012年 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
学位,卢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行会员、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CIA)非执行会员。卢女士拥有约 29年工作经验,其中
2000年 2月至 2006年 6月间均为审计方面工作经验,曾历任广
西桂鑫诚会计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华东会计事务有限公
司广西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康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
经理及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卢女士自 2006年
7月至 2022年 3月历任国药控股审计部审计经理、副部长,自
2022年 4月起担任国药控股审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20年 9月
起担任国药控股职工监事。卢女士现时亦兼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
公司、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
公司等多家下属公司监事。2024年 5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

截至目前,卢海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卢海青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卢海青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卢海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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