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现就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以下合同内容中甲方均指恒泰艾普集团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乙方指金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泰艾普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中乙方指金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一、付款方式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 20日前上报当月完成施工进度产值,次月 5日前甲方支付至已完施工进度产值的 85%;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二)《恒泰艾普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30%。预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额的 15%;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额的 30%。预付款前期不抵扣,累计完成产值达到 50%起,从次月工程款中开始抵扣,至完工每月等比例扣回。每月 20日前上报当月完成施工进度产值,次月 5日前甲方支付至己完施工进度产值的 85%;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二、生效条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恒泰艾普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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