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7:00:55 中财网
原标题:海力风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井冈山路东侧,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俊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130,274,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264%。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29,063,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690%。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1,211,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74%。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3,335,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45%。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方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255,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1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3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9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1、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力风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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