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68851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6,04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2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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