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天风证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雄韬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9月 8日向 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380万元。 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节省一定的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天风证券对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勇威 李 辉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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