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8:51:05 中财网

原标题: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甘肃能源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类别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或本单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或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电投集团已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法律顾问德恒律师、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大信会计承诺:如本所出具上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 书(草案)、本报告书《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摘要、本报告书摘要《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修订稿)》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 股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含) 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组方案/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包含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整体交易方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甘肃能源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而来
电投集团/交易对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甘肃省电 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常乐公司、标的公司、 被评估单位、甘肃电投 常乐电厂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润电力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常乐公司 34.00%股权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常乐公司 66.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购买 资产协议》甘肃能源与电投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甘肃能源与电投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甘肃能源与电投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国投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
德恒律师、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审计机构、 备考审阅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机 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陇能煤炭甘肃省陇能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陇能物业甘肃陇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碳资产公司甘肃电投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迭部公司迭部汇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花园公司迭部汇能花园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塔公司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武威汇能甘肃武威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汇能新能源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祁韶直流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 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 9-00424号常乐公司 两年及一期《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 告》
《资产评估报告》《评 估报告》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0794号《甘肃 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涉及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说明》《评 估说明》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0794号《甘肃 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涉及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备考审阅报告》大信会计出具的大信阅字[2024]第 9-00001号《甘肃电 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 1-3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装机容量、装机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总装机容量某公司及其参、控股电厂的装机容量的总和
发电量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而生产出有功电 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 行时间的乘积
千瓦( kW)、兆瓦 (MW)、吉瓦(GW)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1GW=1,000MW=1,000,000KW
千瓦时/KWh、兆瓦时 /MWH千瓦时或千瓦小时(符号:KW.h,俗称:度)指一个 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 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1MWH=1,000KWh
mg/m3毫克/立方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单位
平均利用小时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 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标准煤、标煤热值为 7,000千卡/千克的煤炭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是一种高效发电技术,它利用先 进的蒸汽循环,将水蒸汽的压力和温度提高到超临界参 数以上,以实现更高的热效率和比传统燃煤电厂更少的 气体排放。目前,超超临界与超临界的划分没有国际统 一标准。我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项目“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中,将超超临界参数设置 为压强≥25兆帕,温度≥580℃。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蒸 汽压力 25MPa、温度 580℃以上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的发电机组。超超临界燃煤 发电技术通过提高蒸汽参数及其它先进工艺,有效提升 热效益,降低煤耗和污染物水平
上网电量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上网单价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的:以 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 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 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厂用电率发电厂生产电能过程中消耗的电量与发电量的比率,单 位为:%
注:本报告书摘要若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集团持有的常乐公司 66.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 762,792.9012万元 
交易 标的名称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股权 
 主营业务火电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 方法100%股权对应 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 溢价率本次拟交易 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万元)其他 说明
常乐公司 66.00%股权2024年 3月 31日收益法1,155,746.82159.74%66.00%762,792.9012-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 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万元)可转债 对价其他 
1电投集团常乐公司 66.00%股权110,000万元652,792.9012--762,792.9012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4年3月19日发行价格5.1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99 元/股
发行数量1,308,202,206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97%(未考虑 配套融资)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电投集团出具如下有关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或由上市公司回购(在本公司负有减值补偿义务的情 况下,因减值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但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 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 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3、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 受此限。 4、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本公司违反上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补偿由 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配套募集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190,000万元,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
 发行可转债(如有)-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 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如有)-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110,000万元57.89%
 常乐公司 2×1,000兆瓦燃煤 机组扩建项目80,000万元42.11%
 合计190,000万元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配套募集资金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除权除息后(如有)),最终发行价 格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 格调整方案是 √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向不超过 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是“成为资本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能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综合性能源电力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火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火力发电。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向新能源发电相关的调峰火电业务领域扩展,将有效平衡上市公司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调峰火电的布局,优化上市公司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1,600,540,535股,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0,797,77052.532,148,999,97673.8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01,087,98618.81301,087,98610.35
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12,4861.0817,212,4860.59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32,4660.7211,532,4660.40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9,337,7620.589,337,7620.32
支拴喜6,218,7530.396,218,7530.2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218,6730.335,218,6730.18
钟金生3,539,9000.223,539,9000.12
欧鹏3,000,0000.193,000,0000.10
闫修权2,950,0000.182,950,0000.10
其他股东399,644,73924.97399,644,73913.74
合计1,600,540,535100.002,908,742,7411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大信会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后的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3月 31日/2024年 1-3月  2023年 12月 31日/2023年度  
 交易前易后(备考增幅交易前易后(备考增幅
资产合计2,034,845.893,370,417.1465.64%2,063,578.303,392,495.8164.40%
负债合计1,044,961.422,045,576.8695.76%1,080,305.902,131,140.2897.27%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875,222.451,058,893.2820.99%869,427.981,016,128.3416.87%
营业收入50,452.56221,826.28339.67%264,092.80696,811.32163.85%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5,150.2736,448.48607.70%52,107.29117,190.16124.90%
资产负债率51.35%60.69%上升 9.34 个百分点52.35%62.82%上升 10.47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03220.1253289.13%0.32560.402923.74%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0.03220.1253289.13%0.32560.402923.74%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每 股净资产 (元/股)5.473.64-33.46%5.433.49-35.73%
全面摊薄净 资产收益率0.59%3.44%上升 2.85 个百分点5.99%11.53%上升 5.54 个百分点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下同;
注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以上交易完成后分析均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下同;
注 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常乐公司 66.00%股权。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进一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其他审批、备案、授权或登记(如需)。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
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出具的承诺,电投集团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无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因监管机构批准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等被动减持的除外,将不会有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如有),亦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并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

(四)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均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大信会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显著提升,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存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1、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标的公司在日常运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助力标的公司实现预期效益;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

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成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如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 2024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4年度、2025年度和 2026年度。

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实施完成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随之顺延,即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于 2025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5年度、2026年度和 2027年度,以此类推。

标的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预测净利润以天健兴业出具的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0794号)及相应评估说明所载明的同期预测净利润为准。根据前述《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常乐公司在 2024年至 2027年期间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年度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预测净利润 (万元)113,719.34117,251.53119,872.32113,778.52
承诺净利润数同上表所列示的预测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常乐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如电投集团当年度需向甘肃能源支付补偿的,则先以电投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电投集团以现金补偿。

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常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155,746.82万元,较常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44,955.82万元增值了710,791.0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59.74%。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制约,本次评估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对本次评估结果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二、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电投集团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虽然《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但如未来标的资产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如发电利用小时数、电力价格下降、煤炭价格上升等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电力需求方面,我国的全社会用电量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其中特别是工商企业用电量受国民经济需求和国家宏观政策(如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影响较大。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3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86,372亿千瓦时、92,241亿千瓦时和23,418亿千瓦时,同比增幅分别为3.90%、6.80%和10.45%,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最大,最近两年及一期占比保持在60%以上,同比增幅分别为1.55%、6.57%和9.29%。若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下行,或国家宏观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可能致使下游企业用电需求出现收缩和调整,用电负荷减少使得电厂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电力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宏观政策变动对电力产业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国家及各部委先后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鼓励电力行业建设发展,促进火电行业大力发展。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巩固“电力稳定可靠、油气底线可保、煤炭压舱兜底、新能源高质量跃升”良好态势,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意见》指出,要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提高区域协同保障能力。我国将进一步聚焦火电、新能源发电、储能等领域,提升电力系统稳定调节能力。推动煤炭、煤电一体化联营,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产。推动退役机组按需合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意见》还提出,我国将通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我国将出台深化电力市场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市场准入注册基本规则》,落实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如果无法快速适应当前火电行业产业政策变动趋势,或者未来火电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继续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火电项目的业绩不达预期。

五、上网电价调整风险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参与数量和范围逐步扩 大,多元化的市场主体格局已初步形成,市场化交易电量不断攀升,省内和省间交易品种日渐丰富,电力交易市场日趋活跃、竞争加剧。因此,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组的上网电价正在由以政府定价方式为主转变为以市场交易定价为主,售电量也正在转向由市场确定。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政策。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煤电容量电价有利于稳定煤电企业经营业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上网电价分别为 0.33元/千瓦时(不含税)、0.32元/千瓦时(不含税)、0.31元/千瓦时(不含税),呈现下行趋势。未来若竞价上网实施范围扩大,在全国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发电企业间可能就电价展开竞争,标的公司综合电价若出现不能充分反映其电量价值、容量价值等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燃料成本是火电企业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成本构成中燃料费金额分别为218,406.99万元、237,744.57万元和87,309.61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0.36%、79.07%和80.26%。由于煤价的变动可能无法完全传导至下游用电客户,煤炭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若未来出现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极端行情,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煤炭采购成本增加,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平稳和可靠运行,对电力企业的操作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且标的公司火电业务以煤炭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物,环保要求较高。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愈加严格。若未来标的公司的技术水平、设备投资、规范生产等方面不能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环保要求,则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募投项目“常乐公司 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即”5-6号机组)已开工建设,预计 2025年下半年投产。由于募投项目投产尚需一段时间,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等方面出现较大变化或其他不利情况出现,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项目投资收益不能如期实现,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九、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81%、30.46%和36.48%。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利用小时数、电力价格和煤炭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提升主要系上网电量的增加和燃料价格下降等导致单位上网电量的成本下降。若未来电力价格下降,或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且电力价格在燃煤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波动风险。

十、关于划拨用地和房屋权证未办理完毕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常乐公司取得的划拨地不存在转为出让地的计划。根据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常乐公司取得、持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已经履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在电投集团将常乐公司 66%股权转让给甘肃能源后,常乐公司继续使用上述划拨土地无障碍。尽管常乐公司取得的划拨地目前无转出让计划,但若未来政策变化导致划拨地需要转为出让地,则常乐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截至报告期末,常乐公司拥有的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正在陆续办理中。根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常乐公司所建设房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存在被拆除风险,未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障碍。但常乐公司相关房产权属证书的办理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常乐公司无法及时取得相关房产权属证书,可能会对常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资本市场为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环境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1年 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要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2022年 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2024年 1月,国务院国资委在前期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引导企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表现,传递信心、稳定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2024年 2月,证监会上市司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征求意见建议。证监会上市司表示,下一步将科学统筹促发展与强监管、防风险的关系,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支持优秀典型案例落地见效。

上市公司在整合水力、风力、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优质资产的基础上,吸纳调峰火电项目,有助于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既是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亦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央政策精神、保障我国能源稳定供应的必然要求。

2、践行股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承诺,在将控股清洁能源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后,在 2025年 12月 27日之前将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标的公司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调峰火电项目,同时也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工程祁韶±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电源,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外送优势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重组注入优质发电资产,是电投集团就之前的消除上述同业竞争问题承诺作出的具体行动。

3、煤电作为基础保障性、系统调节性电源,将为保障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出重要贡献
全球能源需求结构中,电能正在成为主要终端用能品种。我国电力需求也在持续增加。电力供应方面,我国以风光发电为主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增长迅速,但风光发电具有波动性、随机性和间歇性,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发电出力会出现不足。

新能源电力的高比例接入也导致发电峰谷差加剧,增加了电网的平衡难度、电力系统调峰压力。采用高效清洁技术的燃煤火力发电能提供大规模可靠发电出力,且与我国以煤为主的一次能源资源禀赋相符。煤电作为长期以来的电源“主力军”和保障电力安全的“压舱石”,将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并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是我国电力供应安全的重要支撑。煤电机组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将推动煤电实现向清洁、高效、灵活转型。煤电在支撑“双碳”战略、保障能源安全、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当中的重要作用将得到夯实,为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出重要贡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现新能源电力高水平消纳
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所占比例持续增加。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能源电力清洁低碳转型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双碳”背景下能源转型的重大历史使命,是未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要一环。关于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如何克服风光发电随机性和波动性、用电负荷区域分布不均等问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煤电作为调峰电源对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具有必要性。一是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后,增加了电网调峰、调频的压力,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巨大挑战。调峰电源作为电力系统的“稳定器”,可以在用电高峰和低谷时调节发电量,减少电网负荷波动带来的冲击,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二是新型电力系统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调峰电源的建设有助于确保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火电仍然发挥着作为调峰电源的重要作用。

标的公司作为西北地区调峰火电项目,采用先进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是甘肃至湖南的±800千伏祁韶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唯一配套调峰电源,是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的坚强支撑,对发挥甘肃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作用,提升新能源外送、消纳水平,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贡献突出。

2、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将电投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化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使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增加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

3、收购调峰火电有利于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依托电投集团的技术、资源及品牌优势,立足于综合能源电力发展思路,紧抓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国企改革的机遇,通过投资建设相关项目或其他有效途径,扩大公司经营范围,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将公司发展成为资本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能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综合性能源电力上市公司”是公司一以贯之的发展战略,在公司 2018年以来的历年年度报告中都有披露。

公司自 2018年以来历年均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其中,电投集团承诺将拥有的火电等发电能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本次交易将电投集团的优质调峰火电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是股东践行公开披露承诺的具体行动,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运营腾格里沙漠基地自用 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大基地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306,000万元,持股 51%。在公司既有清洁能源装机以及上述大基地项目基础上,本次交易收购电投集团控股的调峰火电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依托电投集团的技术、资源及品牌优势,向新能源发电相关的调峰火电业务领域扩展,将有效平衡上市公司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调峰火电的布局,形成“风光水火”并济的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推动“综合性能源电力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4、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回报中小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积极举措,通过本次重组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业务优势,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提升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价值认可度,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电投集团购买常乐公司 66.00%股权。根据天健兴业出具并经甘肃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0794号),以 2024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常乐公司 100.00%股权按照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155,746.82万元。基于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常乐公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万元,拟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常乐公司 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建设。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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