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00208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9:46:14 中财网
原标题:海鸥住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0,591,933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59,6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91,933股后的 640,26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3008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640,267,716×0.300824÷10)÷650,859,649=0.0295928元/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5928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59,64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8,833,034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642,026,61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将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9,260,798.4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59,6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91,933股后的640,26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8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60,798.5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差异为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59,6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91,933股后的 640,26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3008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27074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16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8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49中馀投资有限公司
208*****048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 640,267,716× 0.300824÷ 10)÷
650,859,649=0.0295928元/股(保留 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592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
咨询联系人:王芳、张洋洋
咨询电话:020-34808178
八、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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