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835985):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1:21:16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泰新能: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9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2元/股。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及结果
(一)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公司拟于2024年6月25日为权益分派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305,476,2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09,476,2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0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
(二)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P=(P0–V*Q/Q0) /(1+n)=(12-0.22*305,476,200/309,476,200)/(1+0)=11.78,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1.78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0,000元,不超过50,400,000元,公司现已回购股份4,000,000股,回购资金已使用22,770,466.49元,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27,629,533.51元,按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11.78元/股计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2,345,461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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