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10:53 中财网
原标题:广聚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10.00《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0选举刘美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3、14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7人
13.01选举林伟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任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胡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选举方健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选举林子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6选举夏智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7选举颜庆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0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
14.01选举李锡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刘全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张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4选举吴杨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6日、2024年4月30日及2024年6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2:00—6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若莎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96
(二)投票简称:广聚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6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 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10.00《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0选举刘美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3、14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7人 
13.01选举林伟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任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胡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选举方健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选举林子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6选举夏智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7选举颜庆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0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 
14.01选举李锡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刘全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张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4选举吴杨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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