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7:05:46 中财网
原标题:航发控制: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5,184,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66元(含税),即向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218,320,544.1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19,468,549.18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3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在此期间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5,184,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6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49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85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08*****016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308*****871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792号
咨询联系人:沈晨、崔莉
咨询电话:0510-85705226、85700733
传真电话:0510-855007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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