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60002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598,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2019%,购买的最高价为1.17元/股、最低价为1.1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983,676.86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2,660,452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26%,购买的最高 价为 1.35元/股、最低价为 1.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3,688,87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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