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83164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4-099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2,440,780.0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5,169,762.12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63,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3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40,000股,分别于2024年6月5日和2024年6月13日办理注销完毕。前述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82,655,000股变更为 77,3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和《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6月 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27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性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权激励限售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路 30号格利尔数码科技工业园 联系人:周雪梅 电话:0516-83312665 传真:0516-83312665 六、备查文件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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