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有关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调整有关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释 义 ......................................................................................................................................... 2 声 明 .........................................................................................................................................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4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6 三、本激励计划行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 7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 9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地点 ................................................................................................................. 13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朝阳科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 4月 14日至 2022年 4月 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年 4月 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年 6月 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工作。 (八)2022年 10月 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九)2022年 10月 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十)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十一)2023年 5月 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工作。 (十二)2024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一)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1、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上述 8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该 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115万份。 2、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一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为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则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上述 2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该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万份。 (二)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触发值考核要求,未达到目标值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4.705万份,由公司注销。 2、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47名激励对象中,41人绩效考核结果S≥80,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5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60≤S<80,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1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上述绩效考核结果S<80的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1.1272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影响激励对象 57名,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5472万份。 三、本激励计划行权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3年 6月 2日、2024年 6月 7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股本 4股,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 ×(1+n) 0 其中:??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0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 ÷(1+n) 0 其中:??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0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 -V 0 其中:??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0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1、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81-0.15=21.66元/股。 2、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如下: (1)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57.6928×(1+0.4)=80.7699万份;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6.305×(1+0.4)=8.827万份; (2)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66-0.37)÷(1+0.4)≈15.21元/股(向上取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年 6月 20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于 2024年 6月20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有关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电 话:0769-86768336 联系人:蔡文福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有关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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