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成长30 (519727): 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原标题:交银成长30 : 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成长 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5号文核准募集。其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集中持股策略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以成长型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0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0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57 七、基金的存续.......................................................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9 九、基金的转换....................................................... 72 十、基金的投资....................................................... 79 十一、基金的业绩..................................................... 91 十二、基金的财产..................................................... 9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9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05 十八、风险揭示...................................................... 111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8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54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6 二十五、备查文件.................................................... 157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直销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7、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8、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1、开放式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此外,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申购、赎回本基金还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内业务有关规则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8、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9、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50、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55、元:指人民币元 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童洁萍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高级经理、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玄武支行行长。 王贤家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首席风险官。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总行风险管理部/内控案防办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伟麒(Chris Durack)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投资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澳大利亚董事兼产品及分销主管、香港行政总裁兼亚太区机构业务主管、澳大利亚行政总裁兼亚太区联席主管等职。 章骏翔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林凯珊女士,监事,硕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法律部主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经理、的近律师行律师。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高级专家。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郭斐先生: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5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 2009年至2014年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高华证券公司任职。2014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行业分析师,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9月26日至今)、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6月02日至今)、交银施罗德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02月27日至今)、交银施罗德瑞卓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09月24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管华雨先生(2013年06月05日至2014年10月21日); 王少成先生(2013年07月02日至2019年06月17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马韬(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05月27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内控合规及法律事务部 内控合规及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内控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内控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063 7103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业务处、证券保险业务处、理财信托业务处、全球业务处、养老金业务处、新兴业务处、客户服务与业务协同处、运营管理处、跨境与外包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内控合规处等12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3年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33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先后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2019年度“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2021年度“中国最佳数字化资产托管银行”、以及 2020及2022年度“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2022年度,荣获《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并作为唯一中资银行获得《财资》“中国最佳QFI托管银行”奖项。2023年度,荣获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25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场外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7)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8)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166574 传真:0755-82080406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bank.pingan.com (9)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0)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9681 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2)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4)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1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6)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7)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18)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9)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0)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crsec.com.cn (21)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2)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3)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4)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25)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26)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27)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28)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9)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0)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1)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3)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35)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36)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7)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38)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9)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0)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1)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电话:(0755)81688000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42)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 (43)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4)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电话:(021)021-23586603 传真:(021)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45)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815 联系人:谢武兵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6)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7)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传真:010-86499401 联系人: 祝博文、张婉婷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48)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9037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49)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址:www.gzs.com.cn (50)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于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1)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 系 人:丁思 联系方式: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52)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53)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吕胜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54)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电话:027-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王雅薇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 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55)名称: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5层5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联系电话:010-85881211 传真:010-85881394 联系人:罗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2277 网址:www.founderfu.com (56)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5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58)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668 传真: 联系人:张吉安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59)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13709210036 联系人:赵东会 网址:www.kyse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60)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61)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62)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63)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