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鲁创01 (163115):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155271.SH 债券简称: 19鲁创 01 债券代码: 163115.SH 债券简称: 20鲁创 0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22鲁创 K1 债券代码: 137784.SH 债券简称: 24鲁创 K1 债券代码: 240884.SH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发行人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路 129号)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4年 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创投”、“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 ···························································································1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4 第五节 特殊品种公司债券情况 ···························································· 18 第六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20 第七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1 第八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2 第九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3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5 第十二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6 第十三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7 第十四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8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xin Venture Capital Group Co.,Ltd 二、公司债券核准/注册文件及核准/注册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年 4月 2日至 2019年 4月 3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鲁创 01”,债券代码“155271.SH”),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5+5年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1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20年 1月 16日至 2020年 1月 17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鲁创 01”,债券代码“163115.SH”),发行规模为 5亿元,期限为 5+2年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54”文同意注册,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2022年 9月 8日至 2022年 9月 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鲁创 K1”,债券代码“137784.SH”),发行规模为 6亿元,期限为5+5年期。2024年 4月 16日至 2024年 4月 18日,发行人成功发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鲁创 K1”,债券代码“240884.SH”),发行规模为 4亿元,期限为 5+5年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增信措施、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均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债券增信机构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通过查询增信机构公开资料、获取增信机构定期报告、核查增信机构重大事项等方式,了解增信机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报告期内,未发现增信机构偿付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四、监督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 针对 22鲁创 K1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3年 3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2鲁创 K1”募集资金用途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针对发行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3年 4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于 2023年 6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3年 8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关于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K1”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K1”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磨料业务板块控股权的对外转让,目前经营业务中还包含 2010年重组以前原有的磨具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展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公司创投业务经过 20余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培育了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登陆资本市场。 公司重点投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扩张期项目为重点,同时对初创期项目、Pre-IPO项目、定增业务进行投资。 公司按照“融资、投资、管理、退出”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自有资金或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平台进行股权投资,最终通过股权退出的增值赚取投资收益。公司遵循合伙企业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一方面,公司及下属企业通过对外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基金管理业务向所管理基金收取管理费及管理报酬,公司及下属企业作为参股股东享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分成;另一方面,公司及下属企业作为主发起人以有限合伙人、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市场化基金及投资平台的出资,在基金、投资平台投资的项目退出后按出资份额获得收益分配。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运作两只政府委托管理投资基金。 2、磨具业务 公司磨具业务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为磨具、砂布砂纸的生产、销售,下游客户以军工、汽车零部件加工、航天航空、精密加工类企业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磨具板块经营主体主要为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二、发行人 202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8,029.2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0.57%,主要是处置四砂泰山所致;实现投资收益 42,182.0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7.96%,主要是 2023年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减少及新风光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收益金额较大综合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17.6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7.14%,主要系投资收益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108.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80%,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收益增加,股权处置收益及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减少综合所致。 最近两年,发行人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核查情况 (一)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发行人为“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设立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报告期内,在“19鲁创 01”、“20鲁创01”和“22鲁创 K1”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募集资金账户不存在资金混同存放情形,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的募集资金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和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第五节 特殊品种公司债券情况 一、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资金 5.0116亿元(其中利息 0.116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 2.384亿元用于支付山东省鲁信新旧动能转换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0.252亿元用于支付立无锡金投鲁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0.50亿元用于支付青岛中经合鲁信跨境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0.64亿元用于支付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募集资金,0.036亿元用于支付山东省鲁信工业转型升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1.20亿元用于置换前期已由山东省鲁信新旧动能转换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鲁信菁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向 A、B、C、D、E、F公司投资的自有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资金 6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 1.34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 19鲁创 01利息\偿还广发银行贷款),0.58亿元用于对惠达鲁信创业投资基金(济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29亿元用于知畅股权投资管理(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亿元用于对鲁信新动能智农(济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24亿元用于重庆鲁信趣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18亿元用于济南鲁信新动能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49亿元用于对鲁信历金数经(济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04亿元用于对云南鲁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0.96亿元用于对成都鲁信菁蓉贰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0.35亿元用于支付威海鲁信知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资金,0.50亿元用于对安徽鲁信皖禾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0.05亿元用于对青岛中经合鲁信跨境创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三、发行人科技创新业务情况 发行人创投业务经过 20余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培育了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登陆资本市场。发行人重点投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扩张期项目为重点,同时对初创期项目、Pre-IPO项目、定增业务进行投资。 发行人按照“融资、投资、管理、退出”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自有资金或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投资平台进行股权投资,最终通过股权退出的增值赚取投资收益。发行人遵循合伙企业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基金。一方面,发行人及下属企业通过对外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基金管理业务向所管理基金收取管理费及管理报酬,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作为参股股东享受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分成;另一方面,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作为主发起人以有限合伙人、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市场化基金及投资平台的出资,在基金、投资平台投资的项目退出后按出资份额获得收益分配。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参股基金及投资平台完成一级投资项目 27个,总投资额 8.9亿元,投资领域涉及生物医药及医疗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硬件与设备等行业。 发行人科创项目进展情况、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相关基金运作情况详见《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对于发行人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排查、对发行人的舆情监测情况进行监测;对于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受托管理人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发行人披露定期报告披露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发行人定期报告的审阅以及董监高签字确认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行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七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0年至 2029年每年的 4月 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4年每年的 4月 3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23年 4月 3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2年度利息。 二、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1年至 2027年每年的 1月 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23年 1月 17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2年度利息。 三、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至 2032年每年的 9月 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9月 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 2023年 9月 11日(由于 2023年 9月 9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2年度利息。 第八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已按期足额付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6.59%,较上年上升 1.02%,变动较小,整体处于较低水平。 从利息倍数来看,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为 3.33,较上年下降 40.90%,主要是息税前利润减少、利息费用增加综合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九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均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增信机制无变动。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是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融资管理的重要主体。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和其他业务为核心的三大业务板块。 2023年末,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909.29亿元,净资产782.85亿元。2023年度,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128.47亿元,净利润 23.96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偿债能力正常。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新世纪”)。上海新世纪于 2019年 3月 29日、2020年 1月 14日、2022年 9月 6日和 2024年 4月 15日分别披露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上海新世纪于 2023年 6月 28日披露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二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3年 8月 21日,发行人发布《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王晶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改聘韩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因此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韩俊先生。上述人员的变动已履行公司内部所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发行人正常人事工作调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更不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更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 “22鲁创 K1”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发行人承诺,在 22鲁创 K1存续期内不发生“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触发相关情形。 报告期内,对于“19鲁创 01”、“20鲁创 01”和“22鲁创 K1”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未发现发行人触发相关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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