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 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 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 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分钟。股东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 题时间不超过 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 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 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 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 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 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 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利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介 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 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 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 审计费用约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 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 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 报规划》。 原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博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不再适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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