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7:06:20 中财网
原标题: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
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
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
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分钟。股东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
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
题时间不超过 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
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
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
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
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
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
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利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介
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
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
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
审计费用约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
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
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
报规划》。

原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博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不再适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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