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 08月 04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0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从 2023年 08月 04日至 2024年 08月 0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06月 2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68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432,673,649股的比例为1.082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8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04元/股,最低价为4.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9.97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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