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60018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红股(更新)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9:06:27 中财网
原标题:兖矿能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红股(更新)


免責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紅股或紅利認股權證公告 
發行人名稱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份代號01171
多櫃檯股份代號及貨幣不適用
相關股份代號及名稱不適用
公告標題(更新)截至2023 年12 月31日止年度之红股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1日
公告狀態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紅股發行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稅
紅股信息 
財政年度 / 期末2023年12月31日
派送比例 (紅股:現有股份)3 10 紅股: 現有股份
股東批准日期2024年6月21日
寄發紅股日期2024年7月30日
紅股之首個買賣日期2024年7月31日
零碎紅股處理方式下調至最接近整數單位
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 
除淨日2024年6月26日
為符合獲取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 最後時限2024年6月27日 16:30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期由 2024年6月28日 至 2024年7月5日
記錄日期2024年7月5日
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地址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1712 至1716 號舖 合和中心17 樓 皇后大道東183號 灣仔 香港

代扣所得稅信息    
紅股或紅利認股權證所涉及的代扣所得 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 〔1994〕089號)有關規定,每股紅股按照面值人民幣1元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有關詳情請 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6月21日的股東周年大會投票結果公告。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本公司於向名列於本公司H股股東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末期 現金股利、特別現金股利及H股紅 股前,須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 率為10%。 非個人居民 就身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其他與中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國簽訂10%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 (地區)的居民的H股個人股東而 言,本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及H股紅 股時將按10%的稅率代表H股個人 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就身為與中國簽訂低於10%稅率的 稅收協議的國家(地區)的居民的 H股個人股東而言,本公司派發現 金股利及H股紅股時將暫按10%的 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相關稅務法規及稅收協議另有規定 的,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 個人居民 中國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及深港 (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20% 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 股利由本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表 投資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股東類型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本公司於向名列於本公司H股股東 名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末期 現金股利、特別現金股利及H股紅 股前,須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 率為10%。
  非個人居民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10%就身為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其他與中 國簽訂10%稅率的稅收協議的國家 (地區)的居民的H股個人股東而 言,本公司派發現金股利及H股紅 股時將按10%的稅率代表H股個人 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就身為與中國簽訂低於10%稅率的 稅收協議的國家(地區)的居民的 H股個人股東而言,本公司派發現 金股利及H股紅股時將暫按10%的 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相關稅務法規及稅收協議另有規定 的,本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
  個人居民 (中國內地登記地址)20%中國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及深港 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 股利由本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表 投資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的相關信息    
發行人所發行上市權證/可轉換債券不適用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不適用   
發行人董事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李偉先生、肖耀猛先生、劉健先生、劉强先生、張海軍先生、蘇力先生及黃霄龍先生,而本公司的獨 立非執行董事為彭蘇萍先生、朱利民先生、胡家棟先生及朱睿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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