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000595):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9:46:32 中财网
原标题:宝塔实业: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7月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日(星期一)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0《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暨对外 担保》的议案
第一、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公告)。上述两项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
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
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
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
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 易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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