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9:51:25 中财网
原标题:ST佳沃: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临时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全喜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唐春林女士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绍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签订<1.3亿美元再融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签订<1.3亿美元再融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绍鹏先生、周庆彤先生、吴宣立先生和陆昕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 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 7月 8日(星期一)13:30,在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甲 6号院北苑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签订<1.3亿美元再融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签订《1.3亿美元再融资协议》,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是为满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促进子公司 1.3亿美元再融资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担保签订<1.3亿美元再融资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是为保证公司子公司本次 1.3亿美元再融资的顺利完成,充分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对公司有积极正向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 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6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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