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9:51:27 中财网
原标题:新迅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股东登记方式:股东参会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4年7月9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格式见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王法彬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5楼25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55-82731691
传真:0755-23985722
邮编:518040
5、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备注: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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