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600872):中炬高新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以现场与网络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未授予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2,153,578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85,375,950股变更为 783,222,372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股份注销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年 6月 22日至 2024年 8月 5日(现场申报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 704 3、联系人:屈先生、林小姐 4、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5、传真:0760-85596877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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