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蛋业(83937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现场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Henrik Pedersen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9,074,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9,074,0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平佳翱、赵莹莹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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