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20:11:23 中财网
原标题:昊帆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豪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关于提名孙豪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关于提名李金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8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0.5亿元,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经核查,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3亿元,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有关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