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688506):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21日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 3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名,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李明远先生主持,经全体委员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肖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为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完成后,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朱义、张苏娅、康健、卓识、朱海 非执行董事:DAVID GUOWEI WANG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明远、俞雄、杨敏、肖耿 经审阅肖耿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肖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耿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张苏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陈英格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的计划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王承鏱先生为公司秘书,并委任董事张苏娅女士、王承鏱先生为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前述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 6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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