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21:05:31 中财网
原标题:元道通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0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已获 2024年 5月 29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930,105.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5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1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6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年 6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257李晋
200*****456燕鸿
303*****086吴志锋
408*****267石家庄凡宁网络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08*****907海创天成(青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 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6月 20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8.30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
联系人:曹亚蕾 胡今怡
咨询电话:0311-67365929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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