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21:11:14 中财网
原标题: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更改、替换同行业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王召祥、林田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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