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68860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21:35:47 中财网
原标题:天承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4.66元/股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21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和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74.6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6月21日生效。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7,378,370×0.34)÷58,136,926=0.3356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5-0.3356)÷(1+0)=74.6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40.18万股至66.97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69%-1.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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