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
时间:2024年06月23日 18:00:43 中财网 |
|
原标题:
万通发展: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
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2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95,925,79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9.88%,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9%。
?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39,510,56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95.82%,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收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万通控股于 2017年 11月 9日将其所持有的 26,315,769股股份质押给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1月 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万通控股于 2024年 6月 20日进行了解质押,上述质押给工行的 26,315,769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 26,315,769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9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2% |
解质时间 | 2024年 6月 20日 |
持股数量(股) | 329,259,789 |
持股比例 | 16.5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269,61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1.8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3.57% |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 6月 20日新增质押股份 26,315,790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本次解质押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股)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补充
质押 | 质押起始
日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质押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
万通
控股 | 控股股
东一致
行动人 | 26,315,790 | 否 | 否 | 2024年 6
月 20日 | 清偿债
务并办
理解除
质押登
记之日 |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金
融街支
行 | 7.99% | 1.32% | 置换存
量融资 |
合计 | / | 26,315,790 | / | / | / | / | / | 7.99% | 1.32% | /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 |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 已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 未质
押股
份中
限售
股份
数量 | 未质押股份
中冻结股份
数量 |
嘉华
控股 | 546,889,141 | 27.52% | 543,584,770 | 543,584,770 | 99.40% | 27.35% | 0 | 0 | 0 | 3,304,371 |
万通
控股 | 329,259,789 | 16.57% | 269,610,000 | 295,925,790 | 89.88% | 14.89% | 0 | 64,000,000 | 0 | 33,283,611 |
合计 | 876,148,930 | 44.09% | 813,194,770 | 839,510,560 | 95.82% | 42.24% | 0 | 64,000,000 | 0 | 36,587,982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质押到期时间 | 到期的质押股份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元) |
万通控股 | 2024年 6月 30日 | 127,000,000 | 38.57% | 6.39% | 240,000,000 |
万通控股 | 2024年 8月 19日 | 5,200,000 | 1.58% | 0.26% | 9,400,000 |
万通控股 | 2024年 8月 31日 | 2,600,000 | 0.79% | 0.13% | 4,000,000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存量融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号 A座 5279室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彬 |
成立时间 | 1996年 5月 15日 |
注册资本 | 19257.49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 12月 31日
(未经审计) | 2024年 3月 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56,995.57 | 861,916.50 |
负债总额 | 712,679.73 | 714,525.04 |
银行贷款总额 | 163,903.94 | 163,853.94 |
流动负债总额 | 462,574.15 | 465,139.46 |
资产净额 | 144,315.84 | 147,391.46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68.50 | 3,075.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98 | 1,663.30 |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
债率 | 流动
比率 | 速动
比率 | 现金/流动
负债比率 | 可利用的融资
渠道及授信额度 | 重大
或有
负债 | 债务逾期或
违约记录及
其对应金额 | 对外担保 |
82.90% | 75.27% | 75.27% | 0.06% | 26.79亿(银行及
金融机构授信) | 无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