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天然气(603393):新天然气-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6月23日 19:35:30 中财网
原标题: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明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 1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四川利明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5亿元,公司尚未实际为新疆明新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拟向四川利明、新疆明新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具体如下:

担 保 方被 担 保 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 (万本次 新增 担保 额度新增担 保额度 占上市 公司最担保预 计有效 期是 否 关 联是否 有反 担保
   元)(万 元)近一期 经审计 净资产 比例 担 保 
公 司四 川 利 明100%38.79%150,00080,00010.92%暂未确 定
公 司新 疆 明 新65%0%040,0005.46%暂未确 定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可在担保对象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66WPYM25
成立时间:2018年 2月 6日
注册地: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北路 477号德阳希望城 1#商业地块 1幢 2层 2-4号
法定代表人:明再富
注册资本:301,26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层气(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城镇燃气经营(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对城市供热行业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持股 100%
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23年度/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一季度/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
总资产13,022,468,567.4713,116,934,162.44
净资产7,659,677,764.498,029,488,298.16
营业收入2,399,552,481.04715,341,945.77
净利润1,345,284,598.56369,810,533.67
2、新疆明新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D67YLE5P
成立时间:2023年 12月 1日
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 75-8-1号(中银大厦八层 06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严丹华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公司持股 65%、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5% 财务情况:新疆明新于 2023年底设立,2023年度无财务收支情况。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新疆明新的总资产为 994.8万元、净资产为 994.8万元,2024年 1-3月新疆明新营业收入为 0万元、净利润为-5.2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审批在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所需,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其中新疆明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较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控股子公司新疆明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20.47%,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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