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发起式A1 (019780):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1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06月24日)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1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基金份额升级的风险: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不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管理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A1类基金份额、A2类基金份额和A3类基金份额并分别公布基金净值信息。除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外,其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购买的基金份额均为A1类基金份额。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A1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份额升级日指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和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 A1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A2类基金份额;三年后的年度对日,相应 A2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 A3类基金份额。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使基金登记机构无法实施升级的,相关情形消除后的下一工作日为份额升级日。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可直接认、申购本基金 A1类、A2类、A3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投资的基金份额不参与份额升级。 本基金基金份额随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动升级,赎回规则与普通基金存在差异: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持有期限,在同一类别基金份额内,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该类基金份额时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在份额升级日赎回时(在份额升级日前一日收盘后至份额升级日当日收盘前),若投资者提交升级前份额对应类别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升级折算比例,优先赎回升级份额,不足部分则继续赎回未升级的该类基金份额;对于持有多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若在某类基金份额升级日同时提交多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优先处理较高级别份额的赎回。即若投资者同时提交 A1、A2、A3三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将按照赎回规则优先处理 A3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再处理 A2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最后处理 A1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最终赎回确认信息与赎回申请信息或有差异,实际赎回情况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由于销售机构显示的持有基金份额数据更新存在时滞,在基金份额升级日可能导致投资者从销售机构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数据与实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据存在偏差。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投资者申请赎回时将首先赎回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可能存在投资者认为所持份额已满足升级条件,但在申请赎回时已首先被赎回,而剩余存续基金份额因持有时间较短,持有时间不满足条件而无法自动升级的风险。本基金份额类别是根据投资人持有份额的时间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系统自动升级而来,若满足升级条件的当日为非工作日,则升级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使登记机构无法实有时间比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升级条件的持有时间更长且仍未自动升级的风险。 本基金设置份额升级规则,销售机构的投资收益展示方式可能和普通基金存在差异,例如销售机构可能将升级后的基金份额和升级前份额合并展示投资收益等,投资收益展示规则、方式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份额升级过程中,因尾数处理,其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均由基金财产承担,因此可能存在承担折算损益的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包括:市场下跌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投资风险、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发起式基金及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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