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海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2、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3、转股价格:17.92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10月19日至2029年4月12日 5、根据《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23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海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5号《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5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海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9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9年4月12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33.47元/股。 2、因实施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47元/股调整为21.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5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由21.77元/股调整为21.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4、因实施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74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92元/股的85%,即15.23元/股的情形,可能触发“海能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海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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