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HBST01 (1634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7:16:01 中财网
原标题:20HBST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63409 债券简称:20HBST01 债券代码:175686 债券简称:21HBST01 债券代码:149522 债券简称:21鄂科 Y2 债券代码:185226 债券简称:22HBST01 债券代码:185389 债券简称:22HBST02 债券代码:133590 债券简称:23鄂科 02 债券代码:133667 债券简称:23鄂科 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
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湖北科投”)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 2019年 6月 24日董事会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9年 7月 11日 2019年第 33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0年 2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50亿元)。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20年 4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为 20HBST01,债券代码为 163409,发行规模 8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55%,起息日期为 2020年 4月 13日,上市日期为 2020年 4月 17日。

2021年 1月 26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1HBST01,债券代码为 175686,发行规模 10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4.48%,起息日期为 2021年 1月 26日,上市日期为 2021年 2月 1日。

2022年 1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2HBST01,债券代码为 185226,发行规模 15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70%,起息日期为 2022年 1月 13日,上市日期为 2022年 1月 18日。

2022年 2月 24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 22HBST02,债券代码为 185389,发行规模 17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83%,起息日期为 2022年 2月 24日,上市日期为 2022年 3月 2日。

(二)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五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1年 3月 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14号”文,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的注册程序,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1年 6月 1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21鄂科Y1,债券代码为 149521,发行规模 13亿元,发行期限 2+N年期,票面利率 4.31%;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21鄂科 Y2,债券代码为 149522,发行规模 7亿元,发行期限 3+N年期,票面利率 4.70%。起息日期为 2021年 6月 18日,上市日期为 2021年 6月 29日。

(三)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23年 5月 12日召开的第三十六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3年 7月 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11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50亿元人民币的本次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2023年 7月 2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 23鄂科 02,债券代码为 133590,发行规模 10亿元,发行期限 3+2年期,票面利率 3.38%。起息日期为 2023年 7月 28日,上市日期为 2023年 8月 3日。

2023年 9月 1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 23鄂科 03,债券代码为 133667,发行规模 12亿元,发行期限 3+2年期,票面利率 3.35%。起息日期为 2023年 9月 18日,上市日期为 2023年 9月 25日。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9月 20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
近日,根据发行人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同意发行人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委派六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委派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公司董事变更
1、发行人原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职务
刘坤董事长
曾玉梅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道虹董事
周爱强董事
黄正新董事
龚学艺董事
汤海燕职工董事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十三次《股东决定》,杨道虹、周爱强、黄正新不再担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秦军同志担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现经过变更后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职务
刘坤董事长
曾玉梅副董事长、总经理
秦军董事
龚学艺董事
汤海燕职工董事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秦军,男,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

历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与建设开发部高级主管、执行副经理,东湖高新区驻珠三角办事处主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目部部长、投资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及任命程序已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已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坤先生,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外,发行人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

近日,发行人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坤先生。除前述事项外,发行人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三、影响分析
本年度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变动的情况如下:
①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7月 28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离任 1人次,就任 2人次; ②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9月 20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离任 3人次,就任 1人次。

本年初发行人实有董事 6人,本年度发行人董事已累计离任 4人次,新上任3人次,离任或新上任董事人次均超过年初发行人实有董事的三分之一,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号--临时报告》规定之重大事项,触发发行人在 1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董事长、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指引规则披露《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就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人员变动的情况及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进行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变动事项为正常经营变动及正常人事任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预计本次变动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原有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

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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