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68819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7:26:41 中财网
原标题:仁度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仁度生物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的子公司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智量”)向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提供医学检验和试剂销售服务,预计增加金额为 500万元。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本次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 交易 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万 元)占同类业 务比例 (%)本年年初至披 露日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上年 实际 发生 金额占同类 业务比 例(%)本次预计金额与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 因
向关 联方 销售 产品 / 提供 劳务常州瑞 鸿医院 有限公 司500.002.5---新开展业务合作
 小计500.002.5----
合计500.002.5----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娟
注册资本3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 7月 12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 679号、689号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住宿服务;小食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新 鲜水果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上海源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5%
2023年度的 主要财务数 据总资产:10,642.88万元 净资产:1,989.02万元 营业收入:7,506.15万元 净利润:-2,383.0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吴伟良先生在 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其控制的金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 5%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并同时与相关方约定账期为收货后 1个月内,且应收账款将控制在不超过 50万元,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4年公司与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的预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子公司泰州智量向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提供医学检验和试剂销售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系双方以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一定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平、自愿、有偿等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对外销售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将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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