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00057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4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14:0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2-8号海马新能源汽车 体验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景柱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00,828,535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36.53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7,622,951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34.513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3,205,58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0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20,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1%;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20,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1671%;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9%;弃权0股。 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654,460股 2.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554,460股 2.03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6股 2.04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6股 2.05关于选举董国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59股 2.06关于选举马昕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554,46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景柱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7,031,509股 2.02关于选举卢国纲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931,509股 2.03关于选举覃铭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5股 2.04关于选举陈高潮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5股 2.05关于选举董国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08股 2.06关于选举马昕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931,509股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 13日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林进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4股 3.02关于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3股 3.03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林进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3股 3.02关于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2股 3.03关于选举杜传利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6股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2股 4.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3,254,46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关于选举胡建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1股 4.02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6,631,511股 上述两位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坤妹、赵童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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