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000590):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4年06月29日 00:01:25 中财网
原标题:启迪药业: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58层(邮编:410000)58/F,ShimaoWorldFinancialCenter,393JianxiangRoad,FurongDistrict,ChangshaCity,HunanProvince,China
Tel:+8673184330788 Email:[email protected]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议案内容,已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2024年6月28日14:30,本次股东大会于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焦祺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2.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相关内容已于《股东大会通知》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相符。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对网络表决进行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同意比例 (%)
1.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106,532,88454,800099.9486
2.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106,532,88454,800099.9486
3.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106,532,88454,800099.9486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106,532,88454,800099.9486
5.00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106,043,584544,100099.4895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106,532,88454,800099.9486
7.0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106,496,58491,100099.9145
8.00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106,532,88454,800099.9486
9.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公司制度的议案106,532,88454,800099.9486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106,532,88454,800099.9486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非累积投票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同意(股)反对(股)弃权(股)同意比 例(%)
1.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558,60054,800091.0662
2.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558,60054,800091.0662
3.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558,60054,800091.0662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558,60054,800091.0662
5.00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69,300544,100011.2977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558,60054,800091.0662
7.0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522,30091,100085.1484
8.00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558,60054,800091.0662
9.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公司制度的议案558,60054,800091.0662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558,60054,800091.066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