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600638):新黄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29日 00:16:57 中财网
原标题:新黄浦:新黄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16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5,196,7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1.26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长赵峥嵘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其余5名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余1名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俊先生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苏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798,73699.8847388,2000.11259,8470.0028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798,73699.8847388,2000.11259,8470.0028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798,73699.8847388,2000.11259,8470.0028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798,73699.8847388,2000.11259,8470.0028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798,73699.8847388,2000.11259,8470.0028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外部融资业务总额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029,54099.66191,167,2430.338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4,808,58399.8875388,2000.1125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4公司 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 案793,25766.5873388,20032.58619,8470.8266
6关于 2024年 度公司外部融 资业务总额及 提供相关担保 事项的议案24,0612.01971,167,24397.980300.0000
7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 案803,10467.4139388,20032.5861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4、议案6、议案7分别对 5%以下股东采取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邵兴、翟冰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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