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0:02:00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国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39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国泰转债”将于2024年7月8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国泰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

2.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3. 除息日: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4. 付息日:2024年7月8日。

5. “国泰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6. “国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5日,凡在2024年7月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7月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7月7日。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了45,574,18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根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国泰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国泰转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泰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国泰转债
2、债券代码:127040;
3、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57,418,600元;
5、发行数量:45,574,186张;
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上市时间:2021年8月10日;
8、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9、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0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22元/股;
1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7、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江苏国泰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国泰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票面利率为0.6%,每10张“国泰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国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元;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
3、对于持有“国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泰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国泰转债”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国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2-58988273、58698298
传真:0512-58988273、5869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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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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