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24年7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 7月 1日,并同意以 5.21元/股的价格向 167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7月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