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波罗”)于 2019年 7月 1日签署了《关于利德曼厂区三层(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号公司厂区三层 2,520平方米的物业租赁给阿波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月 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鉴于租赁合同原定的租赁期限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续租,并于近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与阿波罗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名称: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铁成 3、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号 1幢生产区 3 层 E-F区 5、经营范围:生产火灾报警设备;研究、设计、开发、销售火灾及 安全报警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从事火灾及安全报警产品的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阿波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19年 7月 1日签署了《租赁合同》,约定乙方于 2019年 7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号厂区三层 E-F区物业(“租赁房屋”),租赁面积 2,520平方米。 2、根据《租赁合同》第 2.3条以及第 3.1条之约定,乙方继续承租 租赁房屋、续租期限 5年。 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续租租期 乙方继续承租《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房屋,续租期限为 5年,自 2024年 7月 1日至 2029年 6月 30日。续租期内不设免租期。 (二)续租租金 (1)自 2024年 7月 1日至 2027年 6月 30日,租赁房屋的固定租 金(包含增值税税费、园区物业费、中央空调冷暖费)为:人民币 2.73元/天/平方米; (2)自 2027年 7月 1日至 2029年 6月 30日,租赁房屋的固定租 金(包含增值税税费、园区物业费、中央空调冷暖费)为:人民币 2.87元/天/平方米。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继续协商解决。本协议生效后,即成 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租赁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租赁合同》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照历史租金价格及市场行情基础上,经双方协 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上述房产出租可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在租赁期限内公司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和现金流入,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阿波罗(北京)消防产品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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