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17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4年6月11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449,224股,占公司总股本 242,033,643股的比例为2.66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76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937,97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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