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830974):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57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5:00—2024年7月18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路7号10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刘文路349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其他组织股东由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持个人身份证、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由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6、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鱼海容先生 0571-86999694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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