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3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 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5月24日、5月25日、6月4 日、6月5日、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发布的《2023年度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32)],故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4年6月 25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5),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74元 /股调整为9.57元/股。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需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115,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5888%,最高成交价7.05元/股,最低成交价6.58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2,229,751.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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