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000060):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 10股派人民币现金 0.56000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年 5月 17日经 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737,589,506股为 基数,每 10股派人民币现金 0.56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209,305,012.3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575,724,517.86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 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 自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转股 而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 应调整,即“以实施 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元人民 币(含税)”。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年度分 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0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 税款 0.112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7月 8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4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7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 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至登记日:2024年 7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号中国有 色大厦 24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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