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002351):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21:22 中财网
原标题:漫步者: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之内。具体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1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70%,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6元/股,成交总额为 27,057,0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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