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300578):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7月 17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7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7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东银中心 A栋 11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9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年 7月 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11日(星期四),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东银中心 A栋 11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 确认。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号东银中心 A栋 11楼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沈国良 联系电话:021-60716636 联系传真:021-6070772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78”,投票简称:“会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 2024年 7月 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7月 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 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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