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002193):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如意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72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已按照问询函中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你公司持有莱卡新材料(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原值为 98,396.58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 30,053.79万元。截至你公司年报批准报出日,佛山莱卡控股股东创莱纤维(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莱纤维”)尚未履行对佛山莱卡实物资产出资义务,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你公司于 2023年 3月 9日收到北海仲裁委员会(2022)北海仲字第 3-749号裁决书,北海仲裁委员会裁定创莱纤维必须按约定向佛山莱卡履行实物资产出资等相关义务,并裁决权利人可在该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内起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 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函)显示,佛山莱卡未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业务,5亿元现金出资款被用于向济宁如意弹性纱线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买物料。权利人已就创莱纤维未履行对佛山莱卡实物出资义务事项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仲裁裁决执行申请。 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目前佛山莱卡实物出资事项相关仲裁裁决执行的进展情况、主要争议点、进展缓慢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及相关方为解决佛山莱卡实物出资事项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如有); 回复: ①诉讼进展情况 2023年 3月 9日,公司收到北海仲裁委员会(2022)北海仲字第 3-749号裁决书,北海仲裁委员会裁定创莱纤维必须按约定向佛山莱卡履行实物资产出资等相关义务,并裁决权利人可在该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内起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7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执 1212号】,裁决书指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创莱纤维)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限期内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予履行。佛山中院裁定冻结、扣划创莱纤维银行存款人民币 94689544.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23年 7月 31日,佛山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执 1212号之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创莱纤维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南宁铁路中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南宁铁路中院已立案受理,佛山中院基于南宁铁路中院已受理被执行人申请撤销前述仲裁裁决案件的事实特裁定(2023)粤 06执 1212号案中止执行。 2024年 1月 11日,铁路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桂 71民特 167号】,铁路中院以仲裁程序违法及公司成员任职问题不属于可仲裁事项为由,撤销北海仲裁委员会(2022)北海仲字第 3-749号裁决。 2024年 1月 12日,北海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2023)北海仲字第 3-5368号】,确认创莱纤维无需向佛山莱卡履行涉案《增资协议》项下 57439.390922万元的出资义务、确认创莱纤维无需向万众创业支付涉案《增资协议》项下违约金等事项。 2024年 3月 28日,佛山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粤 06民初 119号】,创莱纤维诉称不应履行实物资产出资义务,但万众创业通过仲裁将其财产全部查封,且通过执行即将把其财产过户转移至佛山莱卡,万众创业对其造成损害,要求万众创业承担赔偿损失。佛山中院认定万众创业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佛山三水法院”)受理。佛山三水法院已于 2024年 4月 22日开庭审理,至今尚未作出判决。 2024年 1月,万众创业对创莱纤维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创莱纤维全面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并支付违约金等事项。2024年 1月 24日,佛山中院受理佛山莱卡股东出资纠纷案件。2024年 4月 29日,佛山中院就万众创业基于 3-749号裁决被撤销,提起佛山莱卡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出具民事裁定书【(2024)粤 06民初 12号之一】,佛山中院以北海仲裁委员会已作出 3-5368号仲裁裁决为由裁定驳回万众创业的起诉。目前万众创业基于 2024年 5月 9日南宁铁路中院新裁定对北海仲裁委 3-5368号仲裁重新仲裁新事实,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 5月 9日,南宁铁路中院就申请人万众创业与被申请人创莱纤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出具民事裁定书【(2024)桂 71民特 114号之一】,裁定由北海仲裁委重新仲裁。在南宁铁路中院作出民特 114号之一裁决书之前,就已发函给北海仲裁委,让其明确是否同意重新仲裁,如果同意,就裁定终结撤销程序,因此,在南宁铁路中院作出裁定之前,北海仲裁委于 2024年 4月 30日作出《关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知书的复函》,同意撤销 3-5368号仲裁。 本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是否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仲裁程序的繁复,且前后仲裁结果相差巨大又被法院分别依法撤销或者裁定重新仲裁,才最终导致双方的争议纠纷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①解决措施 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促使创莱纤维按照《公司章程》、《增资协议》及《公司法》之规定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将引进战略投资人与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实物资产出资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列示佛山莱卡截至报告期末账面资产负债构成、报告期内实现损益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对佛山莱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① 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①资产减值情况 2024年 3月 15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对佛山莱卡计提资产减值 6.77亿元,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合理、充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由于佛山莱卡尚未完成实物资产出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规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鉴于佛山莱卡股东实缴现金出资 5亿元,其中股东如意万众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众创业”)实缴出资 3.07亿元。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谨慎按照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认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最低应为万众创业对佛山莱卡现金出资的 3.07亿元部分。因此,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减除估计可收回金额后,计提资产减值 6.77亿元。公司认为按照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较为严谨。 (3)按负有交货义务的供应商名称汇总,列示佛山莱卡对外采购的商品内容、金额、下单及交货时间、预付款挂账时长,结合各供应商履约能力和意愿,说明供应商是否长期占用佛山莱卡资金,佛山莱卡就采购事宜与各供应商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是,是否已采取法律措施要求返还资金。 ①预付账款情况 佛山莱卡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引进投资人与莱卡集团共同发展中国市场,创莱纤维对佛山莱卡完成实物资产增资后,将作为莱卡集团在中国的运营实体,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万众创业及关联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将现有的氨纶资产及业务注入到佛山莱卡,同时将原生产主体的原材物料等产品及物资出售给佛山莱卡,因此佛山莱卡支付货款,因创莱纤维未能履行实物资产出资义务,导致佛山莱卡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导致上述资产无法完成移交。
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由于佛山莱卡股东创莱纤维未完成实物资产出资,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股东之间仍在诉讼过程中,导致上述产品、物料等资产无法交付,待实物资产增资完成后,济宁如意弹性纱线有限公司、济宁如意高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及相关供应商将及时按照协议履行资产移交手续。因此,不存在供应商资金占用情形,佛山莱卡采购事宜与各供应商也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情形。 问题 2.年报显示,你公司持有原值 109,855万元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优先级合伙权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为-30,475.13万元。因债务违约,你公司持有的维信基金份额被全部冻结。 请你公司: (1)结合维信基金运作损益情况、分红情况、底层资产具体情况、相关投资协议内容,说明维信基金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持有维信基金 86500万元优先级份额,根据《合伙协议》优先级合伙人在投资本金和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其他次级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具有稳定的收益。合伙协议约定首先保证优先级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及每年 9%的固定收益;其次在支付次级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及每年 9%固定收益后尚有剩余收益(“超额收益”)的,先向优先级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的 10%。 维信基金持有参股公司济宁如意服装发展有限公司(“济宁如意服装”)48.21%股权,济宁如意服装拥有为法国 SMCP S.A.集团和利邦(山东)品牌服装有限公司两项底层资产,其中持有法国 SMCP S.A.集团 15.86%股权,估值 10.11亿元;持有利邦(山东)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65%股权,估值 5.99亿元。截至目前,底层资产尚未进行利润分配。维信基金公允价值计算过程为: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咨字【2024】10032号报告,维信基金参股济宁如意服装的评估价值 165,473.34万元*维信基金所占股权比例 48.21%=79,774.70万元后,扣除维信基金日常运营亏损 394.83万元,维信基金的公允价值为 79,379.87万元,根据合伙协议公司持有维信基金份额属于优先级份额,故公司根据公允价值计提资产减值 30,475.1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三十五条 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认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说明债务违约导致冻结维信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和前期披露情况,并说明你公司在负债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继续持有维信基金份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已随如意科技加入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各成员单位约定对于如意科技及相关所属公司实行降息减负方案稳定融资规模,执行 3年期限实施债务延期、降息、设置缓冲期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公司所有银行类债务已纳入债委会和解范围。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借款 9,378万元,银行为核销公司银行借款,需履行诉讼程序,并于 2023年 8月冻结公司持有维信基金的份额,根据债委会决议,不会出现处置资产的情形。该事项在 2023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导致净资产减少。公司持有维信基金份额的目的,一是为了完善纺织服装产业链,向纺织服装高利润端的品牌运营延伸,实现从纺织智造向时尚品牌运营的转型升级,成为国际领先的高端服装品牌运营商,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二是维信基金底层资产 SMCP S.A.拥有世界领先的设计理念、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公司通过 SMCP S.A.终端零售网络可以拓展现有主营业务,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三是 SMCP S.A.在面料、服装设计及生产方面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公司与其建立联系,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纺织面料、服装研发设计方面的独特优势,缩小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与国际领先企业的差距,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力。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说明年审工作中执行的审计程序、作出的审计判断、形成的审计结论。 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意见详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8,375.39万元,同比下降35.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81.64万元。按业务划分,服装业务毛利率为 7.69%,同比下降 32.96%,毛纺业务毛利率为 6.42%,同比下降 65.47%,棉纱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03.76万元,毛利率为-109.20%。按地区划分,内销业务毛利率为 17.67%,同比下降 30.49%,外销业务毛利率为 2.08%,同比下降44.53%。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为2,955.05万元,同比下降12.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07.02万元,同比下降 137.68%,你公司解释称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等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你公司账龄 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余额为 9,142.84万元,期初账面余额为 29,841.51万元。 你公司披露的 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函显示,你公司缩减棉纱业务规模,截至 2022年末,你公司棉纱业务尚存棉纱存货 1,323.47万元及棉纱业务应收账款5,314.85万元。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无审计团队接受聘请,未按时披露其 2023年年度报告。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状况、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你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回复: ①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从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当前毛纺行业整体市场竞争格局较为稳定,我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在市场中占据一定份额,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无需投入过多销售费用去大规模开拓市场;在业务模式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与长期合作伙伴建立深度合作的方式,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维持业务的稳定增长,而非依赖高成本的营销推广活动。同时,我们注重线上线下渠道的优化整合,减少了渠道拓展的成本。公司在市场拓展策略上注重精准营销,减少不必要的广泛投入,提高费用使用效率。 如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对比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㈠、2023年受消费市场需求低迷的严峻影响,需求不及预期,订单减少,公司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公司外销产品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价格压力,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内销市场方面,公司积极与职业装客户签订合同,逐步减少关联交易,但目前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竞标效果不理想。经协商,部分已中标及签订合同项目的客户不同意变更交易主体。因此服装板块收入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㈡、2023年净利润下降的另一原因是非主营业务影响利润 50,218.84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0,475.13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9,403.48万元、营业外支出 5,963.54万元、投资损失 5,362.69万元。 (2)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形成应收账款的比例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形成应收账款的比例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㈠、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采取了更严格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进行更严格筛选和把控。公司本报告期应收账款管理倾向于带款提货;销售模式或客户结构发生了变化,本报告期更多面向回款较好的优质客户或采用现金结算较多的业务模式。 ㈡、公司成立清欠小组,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提高了应收账款的回收效率。 (3)结合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状况,说明你公司对其的各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回复: 单位:万元
因职业装销售客户的信用资质普遍较好,公司对如意科技坏账计提参考账龄法的计提比例,(1年内计提比例 10%,1-2年计提比例 20%,2-3年计提比例40%)因此,公司认为对如意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4)结合成本构成、产品和原材料平均价格,分别说明服装、毛纺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单位:元/千克
(5)说明棉纱业务与你公司以前年度按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棉纱贸易业务是明 2023年棉纱业务相关存货折价销售的情况和应收账款清收、计提坏账的情况; 回复: ①棉纱业务与以前年度按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棉纱贸易业务属于同一类型业务,其中大部分业务公司采用供应商直发模式,合同也是设计将客户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与供应商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保持一致,相关业务按净额法核算;小部分业务公司会收购存货储存后销售给客户,公司对货物有实质控制权,承担相应的存货风险,相关业务按总额法核算。 2023年棉纱业务相关存货折价销售的情况: 单位:万元
金额高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函显示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棉纱业务尚存棉纱存货 1,323.47万元,并非重新开始增加棉纱贸易业务,是因历史棉纱贸易尾单业务。该部分订单均为前期签订合同,本报告期涉及净额法调整前收入 4,439.84万元,净额法调整前成本 4,713.99万元,净额法收入为-274.15万元。我公司本报告期主要采购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棉纱,相关业务系2021年与南通签订长协议(以降低整体供应价格),因相关业务采用供应商直发模式,合同条款设计成将客户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与供应商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保持一致,故相关尾单结算业务按净额法核算,记入本期其他业务收入。由于净额法业务特性,该业务与 2022年末棉纱存货余额 1,323.47万元无关。 本报告期涉及亏损客户主要是广东有景纺织有限公司,亏损金额 211万元,系公司执行广东有景 2021年尾单合同,公司前期涉及有景订单整体通算处于盈利态势,只有涉及 C32SK产品处于亏损状态。 ①2023年棉纱业务应收账款清收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6)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内销、外销业务在产品售价、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科目的差异,分析你公司内销、外销业务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内销、外销业务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具体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等与上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明细。 回复: 报告期内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存在差异的明细: 单位:万元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说明年审工作中执行的审计程序、作出的审计判断、形成的审计结论。 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意见详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合计 14,843.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38.68%,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 17,973.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7.33%。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关联人利邦(山东)品牌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利邦”)采购服装 1,725.66万元,向汶上如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纤维科技”)销售商品 9.61万元。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显示,你公司 2024年拟向如意纤维科技采购棉纱 600万元并销售商品 3,000万元,如意纤维科技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净资产为 289万元,参保人数为 0。 请你公司: (1)结合招投标主体、合作时长、标的内容、关联关系,说明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开展业务情况,并说明客户集中度较去年下降、供应商集中度较去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①供应商情况:
公司本期采购山东意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供应商,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在供货质量、运输效率及业务衔接方面配合度较高,能够及时响应并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作为单一的羊毛、棉纱采购商,近年来因融资规模、融资渠道的影响,在大宗物资采购方面受到限制,议价能力较弱,公司与意枫国贸、中国供销自开始合作起,能保证羊毛、棉纱供应及时,羊毛、棉纱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经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向山东意枫、中国供销的采购价与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价无明显偏差。 公司本期采购江阴市鸿博纺织有限公司、济南市舒祺毛纺织有限公司坯布、纱线集中度上升的原因:因公司后整理产能大于前道纺纱织布产能,通过直接采购坯布、纱线满足后整理产能及客户订单需求。 公司本期采购利邦(山东)品牌服装有限公司品牌服装集中度上升的原因:拓展互联网零售业务,满足公司特定市场需求,并提升品牌形象。利邦在质量、价格、供应稳定性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故本期采购品牌服装增加。 ①客户情况:
(2)说明你公司向山东利邦采购服装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服装产品的下游流向及你公司对该笔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与其他上下游主体开展类似业务; 回复: ①公司向山东利邦采购服装的原因:1、满足公司特定市场需求:公司需要提供高品质、高档次的服装来满足高端客户群体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 2、提升品牌形象:通过销售高端服装,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3、拓展电商业务。 ①公司向山东利邦采购服装的合理性:1、采购价格合理:该批高品牌服装其本身工艺、面料和设计完全符合一线品牌的高端标准,采购价格较为合理,只有吊牌价的三折,符合商业惯例,具有较高的性价比。2、公司拓展品牌服装互联网零售业务,通过该品牌服装的电商零售业务平台带动公司产品流向高端零售渠道。 ①服装产品的下游流向及相关会计处理:该批服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目前已将部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其相关会计处理采用总额法处理并承担相关货物风险,已实现销售收入 553.72万元,销售毛利率 10%。目前还有 1.35万件存货,占总产品的 70.83%。 目前公司未与其他上下游主体开展类似业务。 (3)结合如意纤维科技的经营模式,说明你公司与如意纤维科技开展合作的背景、同时开展购销业务的合理性,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信用风险。 回复: 汶上如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纤维科技”)是汶上如意技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上如意技术”)的全资子公司,汶上如意技术专业从事差异化半精纺、色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向其子公司如意纤维科技采购半精纺纱线,可进一步拓展新市场,促进公司多品类接单。 子公司新材料同时开展购销业务的合理性:如意纤维科技采购我公司纤维、黏胶短纤、涤纶等原材料,因新材料纤维材料、黏胶短纤、涤纶等具有特定的质量标准、性能优势,符合如意纤维科技特定市场需求,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公司采购如意纤维科技半精纺纱线,因如意纤维科技有稳定的货源供应,避免因供应不稳定影响自身业务,同时扩大本公司产品品类;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关联方可以按合同要求稳定地向公司提供所需的原料,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稳定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公司高效、稳定地满足客户需求。 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公司;上下游的结算周期短,交易完成后能按时完成款项结算,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较大信用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说明年审工作中执行的审计程序、作出的审计判断、形成的审计结论。 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意见详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问题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27,264.43万元,同比上升 1.3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27,714.85万元,同比上升 140.78%,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 50,173.28万元,同比上升 5.12%,其中原材料账面价值同比下降,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同比上升。 请你公司: (1)说明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上升的原因,并列示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应付对象、金额及交易内容; 回复: ①应付账款大于 100万元明细: 单位:万元
1、延长付款账期:采购棉纱业务本期未支付货款,与供应商协商延长付款时间,使得应付货款在特定时期内积累较多。在不损害供应商关系的前提下,合理的账期延长能帮助企业优化资金安排。本期与中国南通公司采购棉纱业务为尾单处理,相关业务用供应商直发模式,合同也是设计将客户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与供应商确认的验收时点、质保期保持一致,该部分棉纱业务采用净额法。 对应净额法收入-249.05万元。 2、新增供应商:新的采购渠道或业务开展导致应付账款上升。 ②其他应付款大于 100万元明细: 单位:万元
(2)说明你公司存货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是否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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