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300349):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0:36:07 中财网
原标题:金卡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议案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元成路161号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 电话:0571-56616666
(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元成路161号
(5) 邮政编码:310018
2、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持股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期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49”,投票简称为“金卡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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