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601717):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年 7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其中 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黄花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会议同意聘任邱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5901元/股调整为 3.7501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及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6751元/股调整为 3.8351元/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职务变动(降级)、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优秀等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合计为342,000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为 1,087.20万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孟贺超、李开顺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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