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00:34 中财网
原标题:新中港: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自愿承诺:自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2024年7月8日(因2024年7月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的12个月内(即自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9,02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6%。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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